缇萦救父感文帝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 点击次数:2731


 

缇萦救父感文帝

  汉文帝四年(公元前167年),临淄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姓淳于,缇萦音tí yíng)。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病。后来父亲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就辞职学医,成为远近闻名的医生。 
    有一次,一个有钱的商人请淳于意给他的妻子治病。但商人的妻子已经病得没有办法医治了,没过几天就死了。大商人用钱贿赂了官府,坚持说是淳于意把他的妻子害死了。县官收了商人的钱,不问青红皂白,就断定淳于意有罪,判他受“肉刑”(一种伤残犯人肉体的刑罚,如在犯人脸上刺字、割鼻子、砍断犯人的手脚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只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临走时,他伤心地说:“可惜我没有儿子,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为什么女孩就不能替父亲分忧呢?”十五岁的缇萦决定随父进京,一路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临淄相距长安两千余里,一路上父女俩风餐露宿,尝尽人间辛酸。好不容易到了长安,父亲被押入狱中。缇萦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淳于意是个医术高明的医生,为当地的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这次他被人诬陷,要被处以肉刑。肉刑太残酷了,受刑的人肢体残废,以后再也不会复原。刑罚的目的是为了让犯人能够改过自新,可受肉刑以后,犯人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封上书言辞哀婉,又加上是一个小女孩写的,因此辗转到达汉文帝手中。当时官府中的奴婢生活是相当凄惨的,她们日夜劳作没有丝毫人身自由,和囚徒没什么两样。缇萦为父亲免遭酷刑而千里迢迢冒死上书,这种胆识孝心和自我牺牲精神,深深地感动了宽仁贤德、爱民恤民的汉文帝。同时,汉文帝也充分认识到,继续沿用秦代的肉刑,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更不利于政权的稳固。于是,他下令免除淳于意的刑罚,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并在第二天就下令废除黥(刺面涂墨)、劓(割鼻)、刖(砍断脚趾)三种肉刑,命令几位大臣负责修改刑律。同年,新的刑律修成并颁行天下。 
    汉文帝废除肉刑,作为中国刑罚史上著名的改革措施而引人注目,是刑罚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进步,是刑罚制度从极端野蛮残酷向相对宽缓人道逐渐过渡的一个划时代的重要里程碑。这既顺应了民心,又为农业生产保全了更多的劳动力,有利于自身的统治,合乎历史发展的潮流。而少女缇萦为救父不畏艰难和强权,勇敢地上书皇帝,又为汉文帝废除肉刑提供了契机,最终促成了肉刑的废止。缇萦上书救父的事迹对于推动古代法律制度的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并且成为中国孝道的典范,被广为传颂。

  • 孝亲是报本,爱国也是报本。所以不孝之子,决不能真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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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遍天下娘好,吃遍天下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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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孝顺父母不要等百年,在世时就要孝顺; 教育儿女不要等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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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慎终追远——《论语•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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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昔常不足,而今有余,其何及也——北宋•欧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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